儀器的定義:指可供研發和生產長期使用,并在反復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和功能的。它的價值逐漸消耗并轉移到產品價值中的物品稱之為儀器;例如奧豪斯離心機、奧豪斯移液器、恒溫箱等;
1.儀器的的管理主要包括購置(請購、調研、采購)、驗收(含入賬)、使用、維護(含維修)、報廢五個環節;
2.本制度適用于范圍為公司所有實驗室相關的人員,對象為價值500元以上、能獨立使用、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儀器,這些儀器必須由資產負責人人員建立相應的臺帳記錄。
3.用于研發、生產、行政辦公類,價值2000元以上、能獨立使用、耐用期在兩年以上儀器劃歸公司固定資產范疇;采用固定資產管理規定。
4.根據儀器的外形、價格、操作精度、使用頻率等,將部分特殊儀器劃分為大型、精密、貴重儀器等重點管理管儀器。其他大部分儀器為常規儀器;操作辦法見儀器相對應的《儀器操作規程》。
5.儀器檔案資料統一于資產負責人管理;
6.給原有儀器增加附件或技術改造擴充新的功能等使儀器增加價格時,都應做固定資產登記。
7.原有儀器因毀壞、報損、拆除其原有部分時,應進行登記。
8.所有購入、調入、自制、賣出、報廢、借出的儀器,都要在儀器管理部門入帳,不允許有物無帳和有賬無物現象的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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